地下停车场收益归谁(地下停车场成本高吗)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地下停车场收益归谁,以及地下停车场成本高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地下停车场产权归属

法律分析:地下车位的产权归属目前有3种类型:业主分摊建设费用:如果购房时地下车位面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被分摊,这类地下车位办不了产权证,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销售,更无权转让。

地下车位产权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 可以是开发商也可以是业主的,分以下2种情况。若地下停车场没有在公摊部分,那买房屋时开发商要说明清楚,地下停车场的面积不包含公摊面积,这属于开发商,但开发商有权出售或出租车位。

法律分析: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实际上是依附于房屋单元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不完全物权。初始登记时,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依法不能取得独立的房地产权,其法律权利依附于计算容积率的房屋建筑物。

地下停车场收入属于物业和业主共有收入吗

1、法律分析:公建设施中的地下车库的经营性收入一定都归全体业主。收入主要是维持小区的正常的维护支出的。

2、法律分析: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不能收费。小区停车位及其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业主大会可以决定对停车位及其收益的管理使用。

3、公建设施中的地下车库的经营性收入一定都归全体业主。收入主要是维持小区的正常的维护支出的。

4、则停车位收益应属于业主共有。总之,小区地下车库收费的归属权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具体归属可能因车库的规划、购房合同的约定以及物业管理的规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5、法律分析: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6、自有产权的停车位,没有公共收益,拥有停车位产权的业主所缴费的停车位物业费或管理费归对车辆进行管理的物业公司所有。

小区地面停车费属于谁,要怎么使用

小区地上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地上的车位是属于公摊面积,小区内的业主都有使用的权力,而物业只是负责地上停车位的管理。若是在停车位的分配上出现不合理的情况,可以通过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进行解决,从而保证小区业主的利益。

小区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是指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其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场地。物业可大可小,一个单元住宅可以是物业,一座大厦也可以作为一项物业,同一建筑物还可按权属的不同分割为若干物业。

小区停车费属于业主的,而不是物业公司。小区停车费属于业主共有。这个停车费也可以叫做管理费,地面停车位是归所有业主所有的,负责管理的是物业公司,那收取的停车费就是物业公司进行管理所需要的。

如果社区允许外国车辆停车并收取停车费,那么收取的停车费属于社区的所有业主,社区的物业公司不能占据自己的所有权。

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物业不能收费。小区停车位及其收益属于业主共同拥有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业主大会可以决定停车位及其收益的管理和使用。地面车位的权属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大部分属于业主的地面车位被开发出售牟利。

地下停车费属于业主还是物业

1、法律分析:小区地面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不能收费。小区停车位及其收益属于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业主大会可以决定对停车位及其收益的管理使用。

2、法律分析:公建设施中的地下车库的经营性收入一定都归全体业主。收入主要是维持小区的正常的维护支出的。

3、因此,如果小区的地下车库已经规划为停车位,则开发商有权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将其归属权赋予业主。但是,如果地下车库的归属权在购房时已经与业主有特殊约定,则应按照约定确定停车位收益的归属。

4、全体业主。《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小区停车位的归属,一般来说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产生的收益也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物业收取停车管理费后的公共收益需要返还业主吗?

法律分析: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物权法》出台后地面停车费不能简单地归业主,特别是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宅小区。直接收益归业主,不符合质价相符的原则,物业公司入不敷出。

在一些小区中地下停车场有时还会对外开放,不过外来车辆需要交停车费,如果自己居住的小区这种情况的话也可以询问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平均分配收入。

利用公共区域停车,所得收益当然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但是,毕竟物业公司对停车是有所管理的,是需要付出一定的劳动的,车辆停放损失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物业公司可以从中提取一部分收益作为管理费用。

地下停车场收益归谁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地下停车场成本高吗、地下停车场收益归谁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本站内容来自用户投稿,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与我们联系删除。联系邮箱:835971066@qq.com

本文链接:http://www.hengkaiqcp.com/post/6197.html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

还没有评论,快来说点什么吧~